关于校内客饭票使用管理的办法
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管理,规范、严格客饭票的领用,特制定客饭票使用管理的办法。
一、客饭票的印制及发放部门:党政办公室
二、客饭票的类别:
1.外聘教师专用客饭票。按月份及不同颜色印制;
2.日常接待外来客人用的客饭票。按月份及不同颜色印制;
3.学校安排的大型活动或特定工作临时使用的批量客饭票。印制颜色与以上两种有区分,并注明使用日期且当日当次有效,过期作废。
4.客饭票盖有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“客饭票专用章”有效。
三、客饭票使用管理:
1.使用范围:外聘教师、外来客人、大型活动、休息日学校的安排的会议或培训、监考等。
2.学生活动不可以领用客饭票就餐,如特殊情况确需要学校提供用餐,可以提出申请,由主管院长签批后,从相关学生费用中列支,以现金补助形式给予餐费补贴或补助。
3.教职工凡是工会会员均享用正常工作日免费午餐,平时用餐只可以刷卡用餐,就餐卡两校区通用,不可以使用任何客饭票。如未带就餐卡,可以到食堂充值处自费购买临时用餐票就餐(包括两校区之间往来)。
4.因公招待外来客人用餐可以领用客饭票,费用由各自招待费用承担;如无招待费用预算指标的部门,经主管院长同意,列支在党政办公室经费中(但要党政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);相关招待业务列支对应对口部门(如招生就业、国际交流、外请专家等)。
5.申请领用客饭票全部使用本次规定使用的纸质《客饭票领用申请表》,凭此申请表到党政办领用,即日起不再使用“CRP”申请。
四、客饭票领用申请程序:
1.书面申请。必须填写《客饭票领用申请表》(见附表一),将使用时间、事由、使用人、数量等相关信息填写完整。
2.外聘教师客饭票的申请。由教务处负责,每月领用一次。填写《客饭票领用申请表》的同时,提供外聘教师名单及授课排课表,按实际授课天数按月登记领用。《客饭票领用申请表》由分管副院长签批后到党政办领取。月末终了要填报本月《客饭票的使用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表二)报党政办公室保存备案,然后才可以领取次月客饭票。
3.日常使用的客饭票的申请。领用5张及以下的,由各部门负责人签批;领用6张及以上的,由分管院长签批。
五、客饭票的财务结算:
每月终了由党政办公室提供《客饭票领用统计表》(见附表三)报财务处,由财务处按月结算分配到各相关部门,记入各部门的预算经费中。
六、本办法自2016年11月21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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