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工作岗位责任制
日期:2014-06-10 12:40:42  发布人:admin3  浏览量:50

   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会计法》、《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》和《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会计核算办法》的规定及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的要求,为加强财务管理和提高内部审计监督,发挥会计机构的核算职能、控制职能、监管职能,保障资金的有效正常运行,明确责任,规范财务行为,确保学院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财产的安全与完整,特制定财务工作岗位责任制。

  一、总则

  (一)对学院负责。财务处是在院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,直接对院长负责。

  (二)遵纪守法。严格贯彻执行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税法》及上海市民办高校的《财务管理办法》、《会计核算办法》。建立健全及完善学院内部的各项财务管理办法及财务规章制度。

  (三)资金管理。严格遵守《现金管理制度》及《银行结算制度》,妥善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。

  按照上海市教委的规定在开户银行设立学费收入专户、政府扶持资金专户、基本建设专户等专用账户。政府的各项专项扶持资金要专款专用,不得挪用和挤占,确保政府扶持资金的合理规范正确使用;现金的收付和各种支票的使用要标准规范,确保其安全和完整;学杂费收缴款要及时存入银行学费专户;学生欠费要及时催缴。

  (四)财务管理。负责全院三个校区的财务管理。包括货币资金及有形资产的管理。货币资金要合理有效运行,闲置资金要按时期做理财增值项目。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教委及校内的财务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、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;严格执行报账的程序及审批权限;对收入支出的每笔资金有严格监督、控制、审核,做到前期有预算、期中有监管、后期有检查分析。严格预算管理,压缩日常开支、杜绝不合理开支、避免铺张浪费。

  (五)预算管理。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的编制与日常监督管理和控制。财务预算包括日常经费预算和大宗项目预算、各部门经费预算和年度收入预算。

  (六)会计核算。按照上海市民办高校《会计核算办法》的规定和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的要求,正确、及时进行会计记录、算账、结账和报账。按时向市教委上报财务数据,同时向主管领导报送财务报告。

  (七)财务分析和总结。定期进行财务情况分析和总结(分半年及年度)。分析内容: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减情况。能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降低成本费用的合理化建议和措施。

  (八)档案管理。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的会计信息资料。会计档案是重要的经济资料,按照《会计档案管理规定》对会计资料进行分类整理、填写项目内容进行装订、编号立卷登记归档并妥善保管。并设专人负责专人管理,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。

  (九)计税及汇缴。正确计算个人所得税、企业所得税及应缴纳税费,及时报税缴纳。

  (十)对外报表。包括:教育评估财务数据的填报、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、年检报表、政府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等。

  (十一)接受审计检查。负责接待与财务相关的审计检查。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的审计检查,真实、客观反映财务信息。对被审计检查出的问题和建议要虚心接受及时整改。

  二、财务工作岗位责任制

  (一)财务主管岗位(财务负责人)责任制

  1、遵纪守法。熟悉掌握并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的规定,依法进行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。

  2、内部制度。负责制定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及财务管理办法,并负责贯彻监督和实施。

  3、预算管理。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,包括事业收入预算、经费项目预算、各部门经费预算、资金预算等,编制完成后上报主管领导及校资金管理小组讨论审核批准,并负责对预算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。

  4、财务管理。负有对财务工作的管理责任,包括对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的财务管理。严格专项资金管理,整合货币资金管理。

  5、财务稽核。审核各类原始凭证、自制凭证,要核实其合法性及规范性;复核会计凭证的记录正确性及准确性。

  6、年终决算。负责年度决算工作。年度终了,要综合平衡本年度的收入与支出情况,按相关规定合理结转事业收入、计提各项基金,出具全面完整、准确无误会计报告。年度决算后要及时结转下一年,并对财务系统中的科目、项目进行调整设置,使其更科学更规范。

  7、财务总结与分析。负责进行财务分析和总结,详细说明当年的收入支出情况,尤其基本建设项目、固定资产购置情况及大修理项目要详细说明,对比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各项指标的上升或下降的因素,为校领导提供可靠决策依据,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措施。

  8、接受审计检查。负责接待接受各方面的审计检查,提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,如实客观反映财务信息,有问题及时整改。

  9、业务指导。对本部门财务人员负有业务指导培训及管理责任,使其尽快掌握专业技术,提高整体财务管理水平。

  10、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。

  (二)主管核算会计岗位责任制

  1、会计核算。负责全校的会计核算工作。依法进行会计核算,及时、准确、规范进行账务记录;按时报送会计报告(会计报告包括:会计报表的主表、附表及报表说明)。

  2、凭证复核。按相关规定及要求,对外来凭证、自制凭证、记账凭证进行复核,不正确、不合法、不规范的凭证退回,令其纠正。

  3、对外报表。负责对外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,要做到及时准确无误。报表包括:统计局的报表、能源情况报表、年检报表、学生资助情况报表、教育评估数据采集报表等;

  3、税金计缴。负责对税金的计算及申报。依据现行的国家《所得税法》,正确计算学校职工、外聘教师及外工劳务的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应缴额,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,年底进行清算汇缴。其他与税务相关的工作要及时按规定完成。

  4、药费审核。负责对大学生医药费的审核及记账凭证的审核(包括:原始凭证、自制凭证及各种报销票据附件等)。严格按照《大学生医保实施办法》执行。

  5、临时交付的其他工作。

  (三)专项资金核算会计岗位责任制

  1、专项资金。严格按照上海市教委的《政府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及校内的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制度》的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。专项资金包括:中央及地方财政扶持的专项资金及学校设立的专项资金。政府扶持专项资金包括:中央财政扶持的学科建设专项资金、地方财政扶持的各类学科建设专项资金、师资队伍建设和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培养专项资金、科研项目及课题项目资金、大学生各类补贴补助奖励助学等及其他政府扶持的专项资金。学校设立的专项资金包括:学校资金配套的政府扶持专项、学校设立的学科建设专项及各类科研课题专项资金。

  2、项目库设立。设立财务管理需要的项目库,项目库设立要满足以下条件:项目类别、年度、系部。

  3、项目管理。负责政府扶持资金项目的设立、评估、招投标、设备采购、款项支付、资产入库使用等管理,要做到全程监管。专项一经设立并资金到位,要按规则编码立项,下拨预算额度,日常掌握控制开支内容和进度,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,不得挪用或他用。

  4、项目申报。按市教委要求和规定,认真审核及时上报各类专项数据及报表。

  5、其他与专项资金管理的工作。

  (四)学生信息管理岗位责任制

  1、学生信息。负责对学生信息的日常管理及维护。要准确及时记录学生信息,包括交费、欠费、贷款等情况。及时、动态、全面在网络、校园等位置公示与收费相关的信息;

  2、收费管理。负责集中收缴学杂费工作。包括:与银行联系上门收费事宜、财务收费现场的组织、收费流程及收费相关事项的业务;学杂费发票要及时打印发放;新生入学后要及时办理学生银行卡。

  3、欠费清缴。负责学生的欠费催缴工作。及时查对学生欠费情况,每月末填报学生欠费报表,通报到各系各辅导员催缴,同时报送主管院领导与学生处一份;

  4、票据管理。负责收费票据的购买、保管、记录、返还及核销。要确保集中收款时的学费发票及收据的使用和日常工作的票据使用。严格遵照《票据管理办法》的规定执行。所有票据全部要作收、支、存登记并造册,要做到妥善保管,不得缺失及损毁,并要定期退换及核销。

  5、临时交付的其他工作。

  (五)出纳岗位

  1、资金收付。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。依据《现金管理办法》、《银行结算办法》、《票据管理办法》及内部《借款制度》《报销制度》及《内部财务管理办法》等规章制度,及时办理日常现金及银行的收付款业务。各项资金(包括学费收入、政府扶持资金收入、基建专款、日常账户等)一定要在银行存款各个专户存储和支付,要专款专用,不得混用账户,不得私用公款。

  2、财产保管。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法规,妥善保管货币资金、有效印章及有价证券。月底结账要有银行对账单、银行调节表、出纳报告单;库存现金要经常盘点,要做到现金与银行存款账户日清月结、账款相符、账账相符,如因个人原因或保管不善发生财产损失要由本人承担。

  3、记录登账。按照《上海民办高校会计核算办法》、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的规定,规范、及时、准确对每笔收付款业务进行日记账的记录登账,要先记账后报销,及时反映资金收入支出的财务状况。月底结账后要填报银行对账单、银行调节表、出纳报告单、库存现金盘点表。

  4、徐汇校区、青浦校区出纳岗位:除以上业务外,要负责学生的欠费清缴及其他与收付款相关的业务。

  5、其他相关银行业务的办理。

  6、交付的其他临时工作。

  (六)档案管理岗位责任制

  1、会计档案。负责对会计档案的装订及管理。会计档案包括: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会计报表、会计报告、审计报告、工程审价报告、各种票据、其他财务报表会计信息资料等。

  2、整理装订。按照国家财政部的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规定要求,及时对会计档案及会计资料进行规范整理、装订、编号归档、登记造册。按我校结账实际情况应在每月终了后的十五天内(即次月的15日前)进行整理装订完成,法定节假日顺延,年度结束后应在二十天内完成(即次年一月的20日前)。

  3、档案保管。当年的会计档案为便于查阅在本部门保留一年,超一年以上的要装订好后登记造册后交到院办档案室(交接清册一式两份,双方要签字确认后交接)。保留在本部门的会计档案要妥善保管、资料完整,安全保密。会计档案一律不得外借也不得外人随意查阅,如因上级部门或审计部门检查需要,可以在本部门并有本部门人员在场方可查阅。

  4、临时交付的其他工作。

  三、附则:此岗位责任制暂时试行,如有变动再做修改或完善。

  

 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
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一三年十月六日
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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