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账报销注意事项
日期:2014-06-10 12:24:32 发布人:admin3 浏览量:22
各部门、各采购及报账人员:
为规范财务管理,现对有关报账事项规范如下:
一、外部取得的发票及收据:
1、必须是税务监制或财政监制的标准票据;
2、必须是机打票据;
3、发票内容:物品名称及型号、数量、单价、大小金额、开票人、公章或发票专用章等内容要齐全;
4、物品清单:如购买物品太多,一张发票不能全部写在发票内,要附物品清单(并加盖公章);
5、付款单位(或人)栏要填写全称(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);
二、报销单的填写要求:
1、报销单的书写用笔:黑色水笔;
2、开支内容:简明扼要表达,如有数量单位要注明;
3、金额栏:标准写好大小金额,且要左对齐;
4、附件的粘贴:所有附件整齐粘贴于报销单后的左上角,如附件太多应整齐另粘贴在一张与报销单一样规格的白纸上;
5、固定资产类要后勤办登记入库;信息化设备仪器要信息办登记。
6、政府专项的报销:除按以上要求填写,还要在备注栏写明专项名称及项目的年份,并有项目总负责人签字。
以上规范事项,请配合执行。
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财务处
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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